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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

来源:法规科  2021-09-23

  为进一步落实执法职责,规范和考核执法行为,保障市水利局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评议主体

   1.内部考核评议主体。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单位执法岗位和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2.层级考核评议主体。市政府法制行政主管部门对四平市水利局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层级考核评议

    二、考核评议原则

  (一)公正公平。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综合评议。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应当以《单位行政执法责任书》或《行政执法岗位执法责任书》、为主要依据,对照工作实绩,结合社会评议、上级部门行政复议结果或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等进行评议。

  (三)与年终单位绩效考核和市水利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挂钩。行政执法考核成绩与部门工作评比挂钩。

   三、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

   1、单位内部考核。单位内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考核评议,是指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执法岗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以行政执法岗位为单元进行考核。各执法岗位考核时均要考核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实行扣分法。

    若某一分部(科)涉及1个以上执法岗位的,则该分部(科)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累计扣分。

    分部(科)考核结果,累计扣10分以下的,为优秀;累计扣15分以下的,为良好;累计扣30分的为合格;累计扣30分以上的为不合格。

  (一)行政执法岗位考核标准

项  目

岗位工作规范和要求

考核标准

行政监管检查岗位考核

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监督管理检查权,检查程序合法,不得滥用检查权。

执法人员越权行使执法检查权的,扣5分,追究法律责任。

作出行政检查行为,被有权机关定为错案,每一件扣10分,追究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现场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执法人员单独执法检查的,扣5分。

检查人员不得隐瞒事实,虚构记录。

虚构记录的,扣5分,追究法律责任。

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中不得收取费用,不得接受被检查人的宴请

收取费用的,扣5分。接受宴请的,扣5分。

应当整改,未发整改意见书的。

扣2分。

行政检查案卷规范,可供公众查阅。

检查文书不规范的,或不提供查阅的,扣2分

行政处罚岗位考核

查处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到位、违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法定、处罚公正公开、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保障权利等五条原则。

作出行政处罚行为,被有权单位定为错案的,每一件扣10分,追究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调查取证人员不少于2人,且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记录规范,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当事人均在每页上签字。

调查取证人员单独一人调查取证的,扣5分;无证执法的,扣5分。

调查取证文书不符合规范的,扣2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诉讼权利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

必须加盖处罚机关公章。

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不规范的,扣5分,被有权机关依法撤销,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扣10分,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未申请回避的,扣5分。被有权单位依法撤销,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不得捏造事实,滥用处罚权。

滥用处罚权的,扣10分,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行政强制岗位考核

 

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的程序、办理期限必须在办公场所公布。

公开内容少一项的,扣2分,最多扣6分。

必须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强制权,行政强制过程符合法律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

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被有权机关依法确定为错案的,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必须公正地对待行政强制双方当事人,不能有所偏袒。

出现不公正的,扣5分。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行政强制案件的受理、调查、审理、决定等程序必须向当事人公开,不得“暗箱操作”。

发现“暗箱操作”,的,扣5分,被有权机关依法确定为错案的,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其他行政行为考核

其他行政行为项目的依据法律、条件、程序、标准及工作人员姓名必须在办公场所公开。

公开内容少一项的,扣2分,最多扣6分。

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合法(行政复议)。

作出行政行为,被定为错案的,每一件扣5分,追究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法律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考核

执法人员参加各级政府和专业部门组织的普法教育、培训,到课率100%。

按执法岗位考核,无故缺席的,每少一人扣1分。

法律素质测试合格。

法律素质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每人扣2分。按执法岗位考核

    2、层级考核评议。层级考核评议是指四平市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以局机关为单位,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制,实行扣分法,即100-扣分=得分。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行政单位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标准

基础工作

1、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机构,并明确本机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 制订或修订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内部执法岗位责任制考核方案。

3、 对本单位执法岗位进行考核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4、 设置本单位法制机构或配备法制专职人员。

5、 委托执法的,办理委托执法手续;执法委托书报上级备案。

1、 机构不健全,第一责任人未明确的,扣5分。

2、 未制订或应修订而未修订本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内部执法岗位责任制考核方案的,扣5分。

3、 组织考核检查缺1次的,扣5分。

4、 法制机构未设置或未配备专职人员的,扣5分。

5、 执法委托书未报上级备案的,扣5分。

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1、     按规范要求制订和发布本单位一般规范性文件,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法律审查通过。

2、     及时清理本单位一般规范性文件。

3、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宣传教育。

1、 规范性文件未经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法律审查通过,即擅自发布的,扣5分。

2、 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被依法纠正、被投诉确有问题或者被指出有错不纠正的,每件扣2分。

3、 本单位一般规范性文件未清理的,扣1分。

4、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未宣传的,扣2分。

单位人员法律素质

    1、开展法制教育不少于2次。

    2、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抽查合格

1、 法制教育少于2次的,扣1分。

2、 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抽查不合格的,每人扣1分。

   (二)考核评议程序

    层级考核的,听取单位负责人本部门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内部考核的执法岗位或被委托执法部门负责人对本岗位或本部门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按考核标准考核,同时抽查行政检查、行政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案卷档案。

    考核评议小组评议讨论。

    考核评议小组评议结果报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考核评议小组评议结果公示。

    行政执法责任考核与年终单位工作考核、年终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