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扣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构建多层次学法体系,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36次、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集中学习48次,提升水利干部法治素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四平市河道管理条例》颁布四周年等关键节点,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其中“5+1”水利法治文化宣传创新实践,成功入选2025年全市“八五”普法典型创新案例汇编。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依法决策质效。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四平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决策事项标准和目录,落实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经合法性审查后报党组会审议通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实现年度目录事项全归档,保障决策合法合规合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提供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服务,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近20份,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三)加强文件监管,筑牢制度合规防线。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核要求,确保文件制定合法合规并向社会公开。制定《四平市水利局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方案》,按照每两年开展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要求,年初对《四平市农业灌溉管理办法》开展了后评估,形成报告向市司法局备案,确保制度建设质量。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落实“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严格落实我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整治“6种执法行为”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规范检查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检查备案程序,全年规范开展行政检查14次。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63条,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公开透明。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申报9名新领证人员均通过培训考试,动态调整执法人员131名。4月份举办全市水利系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近90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6月份组织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累计完成专业法律培训60学时以上。10月份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加强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六)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严格落实《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实现水利专题述法全覆盖。严格执行《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和《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100%,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与日常业务融合不紧密,个别部门存在重业务、轻普法倾向。主要原因是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思维尚未完全树立。主要原因是法治培训形式较为单一,学习主动性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全局性工作来抓,坚决扛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领学督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涉水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做到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现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水利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风险隐患,推动法治责任层层分解、逐级压实,确保党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水利系统落地见效。
四、2026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6年,市水利局将持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水利建设重点任务,持续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深化法治理念,推动行政工作法治化。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思想内涵,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旱灾害防御等中心工作,将法治思维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和效能。
(二)创新普法方式,实现法治宣传常态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开展“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打造水利普法特色品牌,营造全社会依法治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执法流程,促进业务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公示”要求,拓展执法人员培训新模式,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实战能力。制定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确保监管事项全覆盖。深化水行政执法与司法检察协作机制,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提高执法监管合力。
来源:法规科
初审:梁 田
复审:王立国
终审:王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