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对整改持观望态度,以督察组“来不来”为标准确定是否加大整改力度,有的寄希望调整规划或区划范围来规避整改;有的甚至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
整改完成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2019年8月,市水利局重新梳理并进一步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序时进度推进,定期调度预警、强化督查督办,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现督察整改全过程管理。
3.2019年9月,市水利局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回头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自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在历次督察交办的案件办理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是否存在观望、规避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开展深入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4.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检查,深挖根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通过研究标本兼治措施,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5.严肃责任追究管理,市水利局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对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杜绝拖延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