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提前部署,我市已获得2026年度水利专项资金6335.9万元,包涵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资金将重点用于中小河流治理与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工程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等方面。
专项资金的落实,将有力推动我市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有效防范化解洪涝灾害风险,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水和库区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的水利基础,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来源:规划计划科
初审:崔 敏
复审:王立国
终审:王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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