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自2024年12月1日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以来,在提升税收征管与财政能力、强化节水激励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征管机制更趋规范。市水利局联合税务、中核四平水务集团等单位开展多轮排查,精准移交421家地下水取用水户,构建起“税务征管、水利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通过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核查”机制,实现涉税数据动态交换,协同破解征管难题,有效提升了征管效率与政策落实精准度。
二是节水导向成效突出。改革后,多数企业常规生产用水成本保持稳定,但节水意识与积极性明显增强。对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形成正向激励效应。例如,节水标杆企业四平金士百纯生啤酒有限公司率先享受税额优惠,减征幅度达20%,切实节约了经营成本。
三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征管规范化带动水资源税收入持续增加,截至2025年9月末,全市累计征收水资源税近1200万元,为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协同税务部门深化水资源税改革,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四平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来源: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
初审:张伟石
复审:王立国
终审:王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