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水利局始终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切实在千人以上规模化、农村24小时供水、计量收费、水质提升、企业化运营等方面下功夫,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农村供水工程1472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9%,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占比54%,农村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97%,计量收费工程比例14%。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农村供水保障管护机制,明确各级责任,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人,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全面夯实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为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建管并重,运行管护到位。补齐农村供水短板,积极争取上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024年全市共争取中央及省级维修养护资金1529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702万元,涉及农村供水工程维修305处,覆盖农村居民12.47万人。
三是坚持问题整改,及时动态清零。依据《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方案》,对照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等四项标准,加大监督电话等问题反映渠道宣传力度,建立“用水户+管护单位+监管部门” 三级监督监测机制,将农村供水问题整改纳入工程建设或维修养护范围中,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销号,确保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动态清零。
四是坚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从线上线下多方面发力,同频共振,组织开展节水宣传进农户行动。线上,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广泛宣传;线下,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向群众广泛宣传安全饮水政策,引导群众提高护水、惜水、节水意识,自觉管理和爱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饮水意识。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发挥水利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为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全面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来源: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
初审:陈芳辉
复审:王立国
终审:王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