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好四平市域内江河湖泊生态风貌,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市水利局持续推进“还河于河”工作任务落实,聚焦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厉打击侵占、破坏河湖水域岸线行为,重点清理整治严重阻水、妨碍河道行洪等突出问题,依法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管理,全面打造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管控有序、安澜通畅的河湖生态空间,系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3年,通过采取审查论证销号一批、复核岸线解决一批、坚持底线原则拆除一批、停止经营一批、根据实际情况暂缓清理一批等措施,清理整治1403个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问题。
今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还河于河”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再次组织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对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自然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内耕地、林地、各类建(构) 筑物等进行排查,并加大整改力度。
据初步统计,目前河道管理范围内有耕地21.79万亩、林地2.39万亩;需要整改涉河建(构)筑物945个,其中:桥梁373座、拦河(闸)坝10个、村屯35个(民房2127个)、厂房2个、取排水口445个、风电设施2个、电力设施44个、管涵26个、跌水3个、廊桥1个、坑塘养殖1个、光伏发电1个、广告牌1个、围湖造地1个(双辽市大哈拉巴泡种地)。
截至目前,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林地因没有相关政策依据未整改,伊通县伊通镇段伊通河堤防内2个厂房及双辽市大哈拉巴泡1个种地等3个问题未销号外,其它942个问题已全部清理销号,问题销号率达99.7%,对于以上3个未销号问题,市水利局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所属县(市)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在既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又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百姓利益的前提下,统筹完成“还河于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