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平市农村水利管理分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编制3名
职责:
1.负责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2.配合主管部门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及全市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工作。
二、四平市水利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60名 党委书记:岳阳
职责:
1.负责起草辖区内水利工程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承担资质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勘察、测绘和设计;
3.负责辖区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论证;
4.负责水利规划相关服务工作。
三、四平市梨树灌区管理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编制148名 党委书记:张文杰
职责:
1.主要负责灌区规划范围内的防洪排涝、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公益性灌溉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农业供水、生态用水,灌溉技术推广与服务等;
2.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水资源保护、水事纠纷,制止灌区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事件。
四、四平市二龙山水库管理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编制292名 主任:黄国培
职责:
1.建立健全水库有关管理制度,编制水库运行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落实水库管护责任制;
2.负责工程安全及水文气象监测工作,建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制度,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雨情、水情、工程安全状况;
3.编制度汛方案及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执行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抗洪命令,实行汛期全日制值班制度,储备抢险物资和设备,组建抢险队伍;
4.防治库区水土流失,做好景观建设和环境绿化工作;
5.制止损坏水库工程设施和危及工程安全的行为;
6.承担水库有关建筑物、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制定安全维护计划,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7.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四平市河道堤防管理站(四平市引松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四平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33名 站长:陈晖
职责:
1.承担河湖长制统计调查、信息报送、舆论宣传及信息管理等具体服务型工作;
2.承办河道堤防管理的调查统计,提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有关技术服务;
3.为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以及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4.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山洪灾害等监测和预警,提供实时雨情、水情等信息;承担全市水旱灾害防御通信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5.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引松供水工程建设有关问题;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四平市南北河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32名 主任:胡凤波
职责:
1.负责南北河及西湖湿地公园的运行维护工作;
2.制定河道防洪应急预案和清障计划,执行防洪调度命令;
3.负责对已建工程及河势的观测和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处理措施并做好报批工作;
4.负责涉河工程项目的评估工作,负责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编制工程维修加固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四平市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四平市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27名 主任:张伟石
职责:
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公报;为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
2.协调水文部门开展地下水的动态观测资料积累整理工作;
3.承担水资源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4.承担取水许可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5.承担合同节水、水效领跑者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节约用水相关工作,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情况进行技术评估,组织用水单位开展用水平衡测试及节水技术改造;
6.承担取水许可台账、饮用水源地台账的建立与管理;
7.承担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调查研究工作;
8.承担市区水资源费征收及使用的服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四平市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四平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14名 主任:葛宇生
职责:
1.负责编制全市及重点区域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科技推广工作;
2.承担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和预报工作;
3.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维护工作;
4.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价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5.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提供服务;
6.负责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工作;
7.负责水土保持宣传,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业务培训与交流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四平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15名 主任:杨铁丰
职责:
1.承担宣传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相关工作;
2.承担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
3.承担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水库库区项目扶持工作;
4.负责水库移民信息化及相关统计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平市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5名 负责人:刘健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及吉林省水利厅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承担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服务工作,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服务;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四平市山门水库管理中心(四平市山门风景区管理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41名 负责人:张雷
职责:
1.建立健全水库有关管理制度,编制水库运行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落实水库管护责任制;
2.负责工程安全及水文气象监测工作,建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制度,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雨情、水情、工程安全状况;
3.编制度汛方案及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执行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抗洪命令,实行汛期全日制值班制度,储备抢险物资和设备,组建抢险队伍;
4.防治库区水土流失,做好景观建设和环境绿化工作;
5.制止损坏水库工程设施和危及工程安全的行为;
6.承担水库有关建筑物、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制定安全维护计划,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十二、四平市下三台水库管理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编制35名 主任:贾大明
职责:
1.建立健全水库有关管理制度,编制水库运行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落实水库管护责任制;
2.负责工程安全及水文气象监测工作,建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制度,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雨情、水情、工程安全状况;
3.编制度汛方案及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执行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抗洪命令,实行汛期全日制值班制度,储备抢险物资和设备,组建抢险队伍;
4.防治库区水土流失,做好景观建设和环境绿化工作;
5.制止损坏水库工程设施和危及工程安全的行为;
6.承担水库有关建筑物、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制定安全维护计划,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十三、四平市二龙湖引水工程管理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编制88名 负责人:梁晓庆
职责:
1.负责城区居民和工业用户的原水供应;
2.负责管辖范围内配水管网改造及引水工程管护;
3.负责市区无水区管网规划、设置和管护。